
北京市華雄市政工程有限責任公司。位于北京市朝陽區小紅門鄉肖村(城外城南166號)。法人:趙振河。社會信用代碼:91110105801775391N。經營可承擔單項合同額不超過企業注冊資本金5倍的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:1、城市道路工程(不含快速路);單跨跨度20米內橋梁工程;公共廣場工程;2、2萬噸/日及以下給水廠;1萬噸/日以下污水處理工程;1立方米/秒及以下給水、污水泵站;5立方米/秒及以下給雨水泵站;直徑1米以內工水管道;直徑1.5米以內污水管道;3、總貯存量容積500立方米及以下液化氣貯灌廠(站);工期規模5萬立方米/日燃氣工程;2公斤/平方厘米及以下中壓、低壓燃氣管道、調壓站;供熱面積50萬平方米熱力工程;直徑0.2米以內熱力管道;4、生活垃圾轉動站。可承擔工程造價200萬元及以下房屋建筑防水工程的施工;銷售建材;租賃建筑工程用機械設備。(領取本執照后,應到國家發展改革委取得行政許可。企業依法自主選擇經營項目,開展經營活動;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,經相關部門批準后依批準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;不得從事本市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類項目的經營活動。) [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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